近年来随着工商登记制度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一人公司”已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的“新宠”。来自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新增“一人公司”2124户,占全市新增企业数的55.8%。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一人有限公司8859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31.01%。
一人有限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公司里只有一位员工。2016年以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不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特别是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为重点的各项政策的陆续出台及全面实施,促进了“一人公司”数量的稳步增长。同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等相关举措的持续推行也让市场准入更加快捷,极大地缩短了注册时间,节约了成本,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方便。
例如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前,注册一家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10万元,而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也要3万元,一些创业者,特别是年轻创业者往往因手上流动资金不足,不得不采用多名股东的形式共同注册一家公司。2015年毕业的“90后”小何,在学校就看到了电子商务前景,由于缺少启动资金和找不到适合办公地点,曾一度放弃过创业的念头。去年,当他得知可以通过“集群注册”登记模式开办公司,马上带着资料成立了一家“一人公司”。
据介绍,选择注册“一人公司”的大部分都是小微型企业,而这些企业主要考虑的是收益问题,在他们看来股东人数多了,分配到手的利润就少了。在创业者忙着成立“一人公司”的同时,不少个体工商户也趁着注册公司门槛降低的新政策,从“求生存”的个体户转型升级为“创事业”的一人有限公司。据统计,2016年我市新增的“一人公司”中,由个体户转型而来的就有77家。
成立“一人公司”的最大好处在于经营理念、运行机制更加灵活,能避免因股东意见不一、管理方式不同而出现的各种矛盾。在业内人士看来,“一人公司”一个人说了算,在公司起步发展中可减少牵制,便于管理,投资者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投资风险也相对小。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运营一家公司对投资者的管理经验和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人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就容易出现问题,因此还是建议投资者在资金和心理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改变登记形式,逐步完善整个公司的机构和制度。(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玲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