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近日,我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专项行动。
根据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需要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人员健康证等信息,但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以往卫生信息公示工作存在公示信息不完整、位置不适当甚至不公示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公共场所整体卫生管理水平,我市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并派发了“石狮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要求经营者将“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以及人员健康证等信息在公示栏集中统一公示,让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到住宿场所相关卫生情况。
“规范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专项行动有效增强了经营管理者的卫生意识,提升了卫生管理水平。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把卫生信息规范公示工作常态化,对未按要求公示各类信息的场所经营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张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