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高速交警领导很熟,可以帮你把驾驶证上的12分消除。”去年5月,被告人袁某假借可帮忙清除驾驶证扣分,对他人进行诈骗。日前,石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33岁的袁某是福建省拓荣县人。案发前,袁某在石狮某贸易公司给老板开车,负责接送老板蔡某夫妇的外出及小孩上下学接送。“我们老板说他的驾驶证不能用了,我一看原来是过期了。”据袁某供述,为在老板面前表现自己,他自告奋勇说能帮忙买到驾驶证,并于去年5月份向老板蔡某要了6500元。袁某拿到钱后就把钱花掉了,直到案发后离开公司,他骗蔡某驾驶证还在办理中。
期间,袁某还称与高速交警有关系,可帮忙消除驾驶证的扣分。据袁某供述,去年6月份,他在汽车美容店看到店老板在为高速违章被扣分而着急,他就骗老板徐某说可帮忙消除。徐某信以为真,就让袁某帮忙,还给了他5000元。之后,袁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走徐某3000元及同事庄某5000元。然而,好几个月过去,袁某迟迟没有办好事情,徐某于是报案。
今年5月30日,袁某在泉州火车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诈骗所得的钱,大部分被袁某消费了。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斌斌 陈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