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科技局公布2015年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认定名单,共12家科研机构被认定为泉州市级新型科研机构单位。石狮市泉州环境生态研究院成为其中之一。
据悉,我市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商会、投融资机构、企业、高等院校及个人以多种形式创办民营新型科研机构,鼓励政府部门所属科研机构与上述机构合作、联办新型科研机构,鼓励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创办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通过发展和壮大新型科研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对认定的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在科技项目、资金申报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加大研发力度,在同一年度内,对其申报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数量不予限制;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和研发工作力度,为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和科技服务。(记者林本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