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涉及情感、伦理、道德、财产等问题,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和社会性特点。日前,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为积极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的解决方式,石狮法院创新设立家事圆桌审判法庭。
记者发现,与正常法庭相比,家事圆桌审判法庭改变法庭桌椅摆放布局,淡化“对抗主义”,在场景布置上,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当事人席不设原被告席位,而以当事人关系设置如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等席卡,尽量营造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
“家事审判采用‘圆桌’方式的优势不仅在于法庭设置的改变,更为实质的是改变了过于严肃紧张的法庭审理气氛和严格的法庭审理程序,让双方当事人在相对缓和的环境下,减少抵触心理,更好地沟通交流,达到化解家庭矛盾、解决家庭纠纷的目的。”石狮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到。
此外,该院还配套建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室,合并家事调解、心理咨询、法律宣讲三项功能。(记者郑秋玉通讯员吴志生龚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