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新一期(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拉开序幕,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保障期。市总工会即日起开始接受全市各机关单位和企业集体参保。
据介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职工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根据参加对象不同,分为机关事业类(国有企业)、非公企业职工类、女职工特病类,参加对象每期只要分别缴交60元、36元、25元,在生病住院时,机关事业单位类每期每人最高可获7万元补助;非公企业类每期每人最高可获4万元补助;女职工特病类可获1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补助金。
为减轻职工医疗费负担,增强职工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今年,市总工会将继续对非公企业职工实施1/3缴费补贴政策。即“市总工会补贴12元,企业为职工交纳12元,职工个人交纳12元”或“鼓励非公企业直接为职工出资24元”的参保模式。凡是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住院结算扣除医保或新农合报销部分后,自付部分可以按一定比例从医疗互助中获得补助。
(记者庄玲娥通讯员颜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