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目的:
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靠科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事故、预警和响应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对应上述事故等级,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Ⅰ、Ⅱ级、Ⅲ级和Ⅳ级,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石狮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部门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民用爆炸器材、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和放射性物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2)市政府认为需要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处置的其它事故。(未完待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