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积分办获悉,自2014年5月我市在全国首推以“积分入住”为核心的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以来,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按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2015年度,我市共兑现积分入住购房补助153人,发放购房补助款1728万元,其中A类94人、B类59人。
根据2015年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最高将获12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购买商品房按三种类型执行:购买住房面积在90㎡以上,补贴金额12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90㎡以下,补贴金额10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以下,补贴金额7万元。购买二手房,单套补贴金额5万元。新市民在办理购房手续并在房地产登记中心备案后即可兑现购房补助。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柯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