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公开公示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公交管〔2016〕128号)要求,现对石狮市查处的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2016年1月30日15时40分许,傅圣明为桂C1305大型卧铺客车在雪上高速入口办理登记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所在地区代码:350581,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35058124027006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办法》第74条第5项规定,对傅圣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车辆所属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汽车客运总站,企业法人代表刘津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307000000368。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