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5月1日起,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推行新一轮“营改增”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的全产业链覆盖。为推动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即日起市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本报开设“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专栏,及时报道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4月21日晚上9时,本应安静下来的国税局办税厅依旧灯火通明,纳税服务科几名业务骨干仍然奋战在营改增一线。而这仅仅是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28天以来的一个缩影。
据悉,连续四周,国税办税厅一派繁忙,32个窗口不容间歇,开足马力“全线出击”。由石狮市国地税政策法规科、征管科、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和稽查局组成的专家团也第一时间入驻办税厅,全力确保5月1日营改增工作顺利全面推开。
随着新增营改增纳税人逐步完善税种核定等一系列涉税信息,分别面向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一轮接一轮的培训按部就班接续召开。4月13日上午,石狮市濠江海鲜酒楼在石狮市国税局办税大厅成功发行金税设备,并领取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石狮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石狮市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营改增改革“最后的战役”,自2011年10月启动营改增工作至今,所有行业都将纳入试点范围,减税效应更加明显。新增的四大行业按增值额计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抵扣链条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也将因此受益,据地税局反馈的信息显示,2015年四大营改增行业纳税额在10亿元左右,营改增后将企业实现不同程度的减负。而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只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仍将予以延续。(记者 兰良增 通讯员 曾培钊 邱凉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