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三名男子,通力合作,假扮老板,充当大款,组成犯罪团伙,假借低价购买假币,借机使用冥币调包方式,实施诈骗4.9万元。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这三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今年28岁的阿凤,来自宁德,小学文化的她,在石狮某酒店做足浴。去年7月26日,她像往常一样正常上班,当日下午两点左右,酒店来了一位男子做足浴,阿凤帮他做了服务。在足浴的过程中,该男子自称姓王,来自温州,在当地做房地产生意。
“我们觉得聊得来,就互相留了电话。”阿凤说,殊不知,这次的相识,让她陷入诈骗的漩涡。这位谎称姓王的“温州商人”,实际上同样来自宁德。今年刚满60岁的王某泉,被称为“泉叔”,不仅是个文盲,而且离异多年。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据他供述,去年5月,他和另外两名同伙王某仔(福安人、38岁)、王某兹(福安人、52岁),通过打麻将认识。
为了来钱快,三人经过事先商量,“泉叔”假扮大款,王某仔扮演“泉叔”客户,而王某兹假扮来自台湾的朋友,声称可以提供台湾印的高仿真假币,用2千元即可购买到1万元假币,通过这种低价购买,可以赚取高额利润。最后,再以冥币换真钱的方法实施诈骗。
当晚6点多,“泉叔”还把阿凤约了出来,一起共进晚餐。为让阿凤相信他是个有钱人,他还让王某仔也一起来,假装欠了其十几万元。次日凌晨2点多,阿凤下班后再次接到“泉叔”的邀约,王某仔也趁机假装找“泉叔”还钱,还称有个台湾老板王某兹也要来。
王某仔借此机会向阿凤推销赚钱机会,称王某兹给他台湾制作的假币,很好用。为说服阿凤,王某仔还拿着800元样品,让阿凤一起到银行试试。“其实我用的是真币。”王某仔供述时说,他还提议和阿凤一起购买10万元假币。在5倍利润的诱惑下,加上银行“测试”的经历,让阿凤信以为真,并觉得有利可图,越陷越深。
当她取来4.9万元后,王某仔提着装有钱的密码箱,把阿凤现金一起放进密码箱,一起等待“台湾老板”王某兹提着假币来交换。在等待期间,“泉叔”借机把阿凤支开,王某仔将准备好的冥币放进密码箱,成功调包之后,谎称有个业务还要参加,密码箱的钱由阿凤保管,并让她等待。
就这样,蒙在鼓里的阿凤等了2个多小时,再联系对方时,对方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打开箱子一看,发现是假币,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吴斌斌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