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石狮当地建造省管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审批”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均可在泉州进行业务办理,无需再跑福州。记者昨日从海洋与渔业部门获悉,根据省有关文件通知,省厅将泉州市的省管“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审批”两项审批业务下放到泉州。2016年1月21日至3月20日为该业务衔接过渡期,自3月21日开始,渔民可正式向泉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去年年底,泉州市市管渔船捕捞许可已经可以在石狮当地办理,避免了渔船主在石狮、泉州两地奔跑的情况,大大提升了办证效率。”祥芝镇一专门为船主办理业务的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渔业捕捞许可审批业务逐级下放,有利于实现捕捞渔船“三证”(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证)属地一体化管理,不因审批权限下放造成业务脱节,推进渔业捕捞行政许可事项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从而提升全市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作为船舶数量占整个泉州市“半壁江山”的渔业大市,石狮渔船的更新换代频繁。近十年来,石狮政府积极引导渔民发展和更新大型渔船,石狮渔船进行更新换代,工作年限超12年的木质船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大型钢质渔船。因此,省管、泉州市管渔业捕捞许可审批业务的下放,将为石狮渔船更新改造、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便利的条件。(记者王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