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5年智能制造资金申报工作开始,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和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智能化技术改造(含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补助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已列入泉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能力和较好的资信等级。设备为2014年7月至今年10月底购买,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且投资总额达200万元以上。支持重点侧重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按设备购买价格(不含增值税)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智能化技术改造(含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补助时间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年10月底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建设起止年限的交集时间段,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或企业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承担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控股投资方)上年已缴税收(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应在150万元以上。支持重点侧重鼓励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对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5%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8%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高于1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属于国内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记者 杨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