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0号)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必要的入(返)泉州台商投资区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需入(返)泉州台商投资区人员,应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有关通行证明(就医证明、出院证明、隔离点或方舱医院撤场返回证明、防疫或民生保障确需返岗人员返岗通行证明、物资运输证明、“泉通行”电子证明及入学、治丧、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直系亲属等特殊原因证明)。证明中的通行人员、人数和车牌号码等信息需与实际一致。
2.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黄码、红码)的人员,未持有相关通行证明私自进入我区的,严格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