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港区出台《进一步促进泉港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以旧换新”改善性购房、实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等多方面入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自2025年5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支持“以旧换新”改善性购房
在本文件执行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泉港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公寓)自建房、车位、小产权房等〕,100㎡以下的给予购房补贴1万元,100㎡及以上的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
新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合同为准,待不动产证办理后予以兑换补贴。旧有住房出售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实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新生育三胎的三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在本文件执行期间,在泉港区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用房、车位、二手住房及片区安置房)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购房时网签合同为准,待不动产证办理后予以兑现补贴。
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户籍与商品住房房产一致)直接申请入学。
1.“以旧换新”“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按照“就高就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购房补贴条款申请需填写《个人购房补贴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附件:个人购房补贴申请表
来 源 |泉港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