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黄晖/绘)
以为买了两份保险,自己更有保障。可等到出事,B保险公司说,A保险公司已赔部分,他们不再支付。一想到这事,阿海(化名)就窝火。
阿海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为他在A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雇主责任险。同时,他还在B保险公司购买了份人身意外保险。当时,阿海觉得,自己收入不高,有了这两份保险,万一出了个事情,让保险公司来埋单,自己就不会穷到家了。
虽然买了保险,阿海在工作中仍万分小心。然而,倒霉的事情还是落在他头上,一天他在上班时被电流意外灼伤,花去了不少医疗费,也耽误了工作。A保险公司介入后,确认了他受伤一事,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了理赔金。
接着,当他去找B保险公司要理赔金时,得到的答复是,A公司所赔部分,他们就不能赔偿。“这是两码事,为什么不赔?”阿海的质问没能换来满意的答案。
他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他购买的两份保险是否有冲突?B保险公司要扣除A公司已赔部分是否妥当?
于那刚:两份保险不冲突。雇主责任险主要是由于雇主责任造成雇员伤害应承担的赔偿,目的是减轻雇主的经济负担;人身意外险主要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受到意外伤害而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目的是为了在受到伤害时有所保障。B保险公司要求扣除A公司已赔偿部分不妥当,无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