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韩影 黄谨 文/图
法官在华亿执行现场,图右为华亿地产总经理何莉
本报讯 因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泉州华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华亿地产”)欠下福建某商业有限公司(下称“某商业公司”)100万元的债务。但是,法院判决生效已半年多,华亿地产就是赖账不还。昨日,华亿地产位于惠安县城的2家店面被法院查封。
当日,泉州两级法院再掀“猎狐行动”,强制执行6起案件,涉案标的达44546286元及利息,查封了4处房产。
店面被封
地产老总很平静
华亿地产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办公地点位于惠安县建设南街物资大楼6楼。昨日上午,执行人员来到这里时,办公室中的员工们正忙得不可开交,业务一派繁荣。而面对执行人员的“突然造访”,总经理何莉很淡定。她看了看执行人员出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仍有条不紊地打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不是已经查封过一间了吗?”得知公司位于惠安县惠兴街与石灵街交叉口处的2间店面将被查封,何莉一开始表示惊讶。原来,去年年底,华亿地产曾向法院出具报告称“因公司亏损,无力现金偿还某商业公司100万元,愿将位于惠安县惠兴街与石灵街交叉口处、面积为43.26平方米的6#A06店面押给某商业公司抵债”。
不过,执行人员介绍,经评估,该店面价值远不够抵债。昨日,法院将位于该处的A03店面也查封了。对此,何莉向法院表示,公司将积极筹款还债。
单方解约
引来两场官司
华亿地产与某商业公司的恩怨,还得从2006年说起。那时,华亿地产正负责“君临世纪”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当年10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君临世纪2#、4#楼商场认购书》及补充协议,确认某商业公司对“君临世纪2#、4#楼1~3层商场”的认购。协议约定,某商业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上述建筑面积为9857.76平方米的商场,若华亿地产不履行此协议,应双倍返还认购定金。随后,某商业公司依约向华亿地产交付了100万元认购定金。
不过,这笔看似平静的交易,很快被惠安县规划部门的一纸调查通知书打破。原来,经调查发现,双方签约时,华亿地产的“君临世纪”项目尚不符合商品房买卖条件。于是,华亿地产发函给某商业公司,提出废止所签认购协议,并将100万元认购定金返还。
但是,这一行为引起某商业公司不满。原因是,某商业公司认为,双方所签的认购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华亿地产无权单方废止,且签约时华亿地产并未告知违规情况,因此某商业公司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此外,某商业公司还怀疑,华亿地产一直利用其公司的商标进行商品房的销售宣传,因此自己有权要求得到赔偿。
2008年9月,华亿地产与泉州市某购物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上述诉争商品房出售给该公司。然而,让华亿地产始料未及的是,这场交易过后,自己被推上了被告席。
2009年2月,某商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华亿地产告上法庭,索赔1100万元。泉州中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华亿地产除再偿还给某商业公司100万元外,还需赔偿某商业公司的经济损失3697430元。
一审判决后,华亿地产不服并提起上诉。福建省高院认为,原审法院以房屋差价作为华亿地产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计算依据不当,应予撤销。最终,省高院改判华亿地产除返还定金100万元外,再赔偿100万元。
□相关新闻
欠账八千多万元
鸿盛皮革厂被封
为维持皮革厂的经营,老板多次向银行贷款,欠下8000多万元的巨债不还。昨日,位于泉港区皮革集控区的鸿盛皮革有限公司大楼,再次被泉州中院的执行人员贴上封条。
如今,鸿盛皮革有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厂内一片荒凉。据知情人士介绍,该公司是2009年10月被泉港区政府发文责令停业的,原因是污染严重。
事实上,停业前的鸿盛皮革厂已身陷经营泥潭,其法定代表人翁永停一度试图靠金融借贷扭转困局,但没能如愿。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4月至2010年间,鸿盛皮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永停和一名叫吴美双的女子多次与某银行泉港支行签约融资。法院出示的一份统计表显示,至今年3月30日,鸿盛皮革厂欠该银行本金合计达6230.87万元,催收利息1549.63元,不良资产本息合计为7780.50万元未还。
融资时,双方曾在《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约定,翁永停、吴美双自愿为鸿盛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所产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相应利息、费用等)提供最高额6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是由翁永停经营的另一家皮革制品公司——晋江盛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但实际上,晋江盛泰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本身也是债台高筑。去年4月,该公司也向该银行借贷295万元,至今年3月底,本息合计达307.88万元,可还款日期已过,该公司仍分文未还。
法院统计,因逾期不予还款,翁永停经营的这两家皮革制品公司共欠某银行泉港支行本息达8000多万元,涉及执行案件共16件。经办法官介绍,这些案件从开庭审理到进入执行阶段,翁永停和吴美双始终都没露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