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出台《泉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未来十年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
《规划》期限覆盖2026年至2035年,分近期(“十五五”,2026年至2030年)和远期(“十六五”,2031年至2035年)两个阶段实施。《规划》设定了两大核心目标:到2030年,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绿色”成为建筑标配,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建筑领域碳排放稳中有降,城乡品质和人居环境全面升级,逐步转向“碳中和”发展模式。


全市分为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实行差异化管控
根据《规划》,全市分为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两个部分,实行差异化管控。其中,中心城区实行精细管理,参照控规单元,划分为53个控制单元,配套67幅图集,实行分级管控。非中心城区实行总体引导,提出总体指标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落实。
为确保目标达成,规划制定了19项具体指标,并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实施。一是建筑要更“绿”。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比例,至2035年,一星级及以上面积占比达到45%,二星级及以上达到10%。同时鼓励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二是建造要更“好”。具体措施包括新建建筑装配式应用比例,扩大全装修住宅应用规模,推广绿色建材鼓励装配式装修、再生建筑材料、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
三是能耗要更“低”。重点在于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及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低碳片区。
四是用能要更“新”。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提升建筑光伏覆盖率,同时,鼓励新型电力系统、地表水地源热泵技术的应用以及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配备充电设施停车位比例的提高。
为保障规划落地,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等关键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公告等文件。同时,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实施全过程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