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苏延辉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陈劲松的泉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刘德旺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蔡龙群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振煌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许振煌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免去许振煌的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王莉莉(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任命邱妙菲(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三、任命林良楷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四、任命张黛(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李玮玲(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陈俊鸿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张仲馨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吴联炮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陈树斌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免去吴景波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颜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