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张玥)闽南网记者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为泉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了系统性、长远性的行动指南。
据悉,《规划》范围覆盖泉州市域,包括陆域1.1万平方千米和海域0.55万平方千米,将全市划分为闽江流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晋江上游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保护修复区、晋江中下游水生态与矿山综合治理修复区、沿海丘陵平原生态与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区、海洋生态综合保护修复区等5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并进一步划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海洋生态修复重点区等7类共45片重点修复区域。
《规划》分为8个篇章,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工程项目,全域布局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撑体系工程等15项重点工程,分近、中、远三期实施,形成规划储备项目库,并根据实际需求动态纳入新增项目。
据了解,《规划》的落地实施,将有力推动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打下坚实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