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合并办学的批复》。
详情如下
泉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合并办学的请示》(泉教职成〔202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三条、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第二条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合并办学,保留“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名称及其学校代码。
你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稳妥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合并工作有序、平稳进行,待福建省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在校生全部毕业后,督促指导该校依法依规履行撤销建制的程序。要引导合并后的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办学定位,着力提升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强做优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