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赵美缘)21日,泉州交警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2022年1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1名驾驶人名单。这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禁驾名单
2021年8月7日5时许,施某醉酒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石狮市南洋路服装城公交站路段,与行人蒲某发生碰撞,造成蒲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施某驾车逃离现场。同日6时许,石狮交警大队民警在晋江将其抓获。
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施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施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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