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李某是南安梅山人,平时好喝几口。11月27日中午,李某在家中吃午饭时,习惯性喝了一杯药酒。到了晚饭时,李某依然是一杯多的药酒下肚。
当晚6点多,李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经省道215线公园路口左转弯时,因一时避让不及,与一辆洪濑往永春方向的白色轿车发生刮擦,紧随白色轿车后面的黑色轿车刹车不及,撞上白色轿车。好在当时车速都不快,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自知理亏的李某将三轮电动车移到了50米外的路边。民警找到李某,发现其身上酒气很重,询问后,李某承认喝酒。
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2.2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3倍多。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沈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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