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9月19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微信发布关于8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泉州永春中山医院、泉港同济医院被通报,医保部门终止这2家医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通报指出,林某某于2013年初至2016年间利用其经营的永春中山医院,以“免费体检”名义收集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农保卡,以参保人员名义虚假办理或续办住院手续,通过虚开医嘱单、处方单等方式进行虚假治疗的事实,以此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款401037.40元。
2018年12月14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医保部门终止永春中山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间,陈某某经营泉港同济医院的过程中,采用提供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病人住院、开药的相关病例及住院信息,虚构同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事实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款22万元。
2018年12月2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泉州市医保部门终止泉州泉港同济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4个月内不再签署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关违规费用。
据了解,日前,泉州市医保局、财政局出台具体规定,落实《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市民群众举报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详见报道《泉州实行奖励举报骗保行为办法 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
若发现有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登陆“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管理”中的“举报入口”,在“立即举报”中填写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拨打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具体投诉电话如下:
0595-28280000(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0595-2216397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鲤城分局)
0595-22567478(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
0595-22633722(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洛江分局)
0595-87976068(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港分局)
0595-88571525(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石狮分局)
0595-85678064(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
0595-86399915(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0595-87371390(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安分局)
0595-68797929(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安溪分局)
0595-23871601(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
0595-23519909(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德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