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24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两级法院围绕如何立足审判职能、有效打击黑恶犯罪、助力构建优良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严惩,精准施策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社会组织犯罪一审案件13件181人,已审结8件124人;受理涉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73件377 人,已审结55件292人;受理涉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审案件4件9人,全部审结。
涉恶分子出庭受审
院庭长带头办案 公检法协同配合
两级法院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重大涉黑恶案件的审判长必须是院长、分管院长或庭长。记者了解到,如卢某洋等31人涉黑案,一审由洛江法院一位分管院长挂帅办理,二审则由泉州中院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据悉,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诉审衔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有效凝聚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工作合力。
建设专业审判队伍 严格依法办案
泉州法院先后组织5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对全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参训率达100%。编写《泉州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案例选》,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由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确保办案质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决防止“降格”或“拔高”,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给予重点打击。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坚决快审重判,从严掌握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重刑率涉黑案件为57.7%,涉恶案件为11.1%。
注重打财断血 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亦是扫黑除恶一个重要目标。专项斗争以来,泉州法院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和财产刑、资格刑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再犯能力。已结案件中判处财产刑金额达2315.19万元。
在以张某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中,张某力除了被判处刑罚外,还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孙某斌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孙某斌除一审被处20年刑罚外,亦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泉州中院指导全市法院理清涉案资产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做到分类甄别到位、量刑判罚到位、审判监管到位,着力破解“黑财产”判处难题。(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林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