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推进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确保全市“基层减负年”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精神基础上,结合泉州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统筹管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行文规则要求,除市委办、市政府办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减少“陪会”现象。全市性会议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网络视频会等形式召开,分会场不必参照主会场规格一一对应。市级视频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级,确需乡镇(街道)参加的,必须严控乡镇(街道)参会对象,一般不得要求县级及以下参会对象到市主会场参会。
3.严禁提格开会。严控50人以上的全市性会议。属各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由部门自行协商解决,能在小规模会商、现场办公、日常工作协商解决的不再以会议形式进行。市直部门召开的工作协调会、推进会等不得要求县级领导参加,只可召集县级对应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县级领导参加的,必须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通知。
4.提高督查质效。倡导日常走访掌握基层工作实情,减少年底扎堆突击督查检查。提倡运用大数据、移动办公、信息发布等技术手段,实现日常工作自然留痕、结果自动生成、可回溯可核查,杜绝形式化的人为“留痕”,坚决纠正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等机械式做法。
5.加强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严格执行《泉州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牵头部门要梳理压缩相关项目指标,确保指标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外,不得简单将领导一般性批示、开会发文、成立领导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机构牌子和制度上墙、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或加分标准。
6.落实基层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理顺县(市、区)与乡镇服务管理权限。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移给乡镇,不得随意抽调下级机关工作人员。落实《福建省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试行)》,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社区)。
7.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整合、资源整合和力量整合,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环保、城管、食品药品等领域网格化管理的相互衔接、有机融合、资源共享,提高网格化管理的综合效率。
8.进一步规范报刊征订。除党报党刊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分配、下达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的征订任务。逐步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向村(社区)免费赠阅力度。
为加强“基层减负年”工作保障,市级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按照“四个一”措施抓落实:一是一张清单管控。省上减负措施原则上由市直相应部门牵头负责,连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形成一张管控清单,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清单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督促落实。二是一套机制保障。市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专项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三是一个口子监督。市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制定《泉州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排查和集中整治,在市级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同时,将减负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巡察监督夯实各级各部门开展减负工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四是一条渠道受理反映问题。基层反映减负问题可向12345平台、市专项机制办公室(电话:0595-28383456,传真:0595-28384567)投诉举报,市专项机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核查,督促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负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时,要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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