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徐艳珑)近日,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药械案,现场查获涉案药品40批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9批次,共计6945瓶,货值金额20万元以上。
执法人员查获药品和医疗器械
去年11月,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电子商务平台上店铺名称为“XX纹绣”和“XX医疗”的两家商户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经过前期多番摸排,锁定在位于丰泽区的自家民宅内从事药械经营活动的当事人肖某雄。
经查,当事人肖某雄未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网络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械,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国内某些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资质审查义务缺失。”据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介绍,从业者应加强入行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在依法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了还不自知。
对于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及医疗器械,尤其是通过网络购买时,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商家进行购买,如有疑问,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进行咨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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