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刘闽华 郑刚 文/图)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13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联合鲤城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在海天汽车城开展“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春运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民警向市民分发交通宣传单
围绕“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主题,来自客货运输企业驾驶员、学生、交警等10位行业代表对春运安全行车进行宣誓,表示其在春运期间将文明驾驶、安全行车。随后,交通安全宣传的志愿者们以《安全,延续生命的美丽》朗诵、《安全伴我行》健身操等文艺演出节目的方式诠释了自身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
22家年度交通安全宣传优秀单位
据介绍,2019年春运将于1月21日正式启动,泉州高速交警、泉州交警将全力为春运安全保驾护航。从元旦起,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启动“有奖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扩大范围,对“行人违法上高速违法”做了特别规定,如发现交通违法,可通过“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核实后将获得奖励。同时,春运期间,泉州高速交警将继续大力开展“百日行动”,对于醉酒驾驶、涉牌涉证、分心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将进行严查严处,全力保障道路通畅的良好秩序。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今年春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预计从2月4日零时开始,高速公路车流将会有巨大井喷,请广大出行、返乡驾乘人员在途径沙厦高速公路德化、安溪路段、泉南高速永春路段、沈海高速水头路段等路段要谨记守法,提前了解路段路况,确保安全出行。
鲤城交警大队表示,早在春运开始前,鲤城各中队就深入辖区运输企业进行排查隐患,届时将严查客货车的超员、超速、超载,开展夜间酒醉驾整治行动。需要提醒的是,客车在夜间2点至5点期间,禁止上高速。春运期间,也要注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当天,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泉州交警支队对22家“2018年度的交通安全宣传优秀单位”颁发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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