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区监察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罗溪镇柏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济联合社负责人赖某某涉嫌玩忽职守、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案件实现顺利衔接,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前,该院就提前介入调查,就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程序适用等向区监察委提出意见,确保了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有效衔接,并于今年4月3日决定对赖某某逮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就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并依法进行审查,并于5月16日向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在庭审现场,该院公诉人为了加强庭审效果,采用PPT的形式进行电子示证,使得庭审过程更加直观、生动。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在村级组织换届的关键时期,该院还联合区监察委组织了全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共170余人旁听该案件庭审,让村主干从庭审现场真切地感受法纪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提醒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记者黄墩良彭忠华刘梅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