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通知,对泉州市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蔬菜、肉羊、肉禽)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进行支持,包括旨在提升基地基础条件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产品经营产业化水平及提高基地产品品质、扩充产品品类、加强基地直销保供能力等相关改造建设的项目,符合条件均可进行申报。
根据通知,对于符合支持方向和项目条件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建设期开具正式发票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享受过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重复安排补助。(记者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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