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刘闽华 林阿敏 盛斌 文/图)5月25日至27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内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统一行动,三天共查处1204起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酒驾28起、醉驾5起。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男子酒驾被查
查处现场:喝完酒后,不少人心存侥幸
25日21时09分,泉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泉州南收费站入口,对一辆闽C牌照的五菱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一身酒气。执勤民警将其带至泉州南执法站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52mg/100ml。陈某称,自己是安溪县龙涓乡人,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当晚7点多,其一人吃晚饭,觉得无聊便喝了三瓶啤酒。不想家中突有急事,陈某盘算着自己酒精退得差不多了,便打算驾车回安溪,不料一上高速就被逮个正着。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陈某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并带至醒酒室进行醒酒。
25日上午,澳大利亚籍男子王某在永春收费站入口被民警查获,其呼气式酒精含量为98mg/100ml,抽血测试结果为5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得知测试结果,王某一脸不解。原来,他前一天晚上在永春和朋友聚会,便喝了几瓶啤酒,至次日凌晨3时才结束。25日上午醒来后,他觉得身体恢复不错,便决定开车回泉州。民警介绍,虽然王某为澳大利亚籍,但是其违法行为依然要按照我国法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