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男子朱某因不满其交通违法被罚,不仅在违法处理窗口辱骂交警,过后还在微信群里发辱骂交警的音频。朱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于3日被警方处行政拘留7日。
日前,朱某(男,31岁,泉港区涂岭镇芦朴村人)到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交通违法情况,发现其摩托车存在两起交通违法行为后,朱某为发泄不满,在对交通违法行为图片进行拍照后,当场对涂岭中队民警进行了侮辱、辱骂和威胁。值班民警上前制止朱某的辱骂行为,并告知朱某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到上级部门申请复核,朱某不听劝阻,继续辱骂侮辱一番后才离开。
当晚,朱某又在有495人的微信群中,使用本人微信名发布了其在交警中队查询到的交通违法照片,并发布了辱骂交警的音频。
3日,朱某被依法传唤至涂岭派出所接受询问,朱某如实陈述了其违法事实。(记者林志安通讯员陈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