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6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陈斌理) 8月13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泉港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国道324线龙头岭路段执勤,这时,一部小车从莆田往泉州方向驶经执勤路段,执勤民警示意小车驾驶员熄火降窗接受检查。
男子拒不下车
原本只是正常的例行检查,但是,小车驾驶员看了民警一眼,就把小车停在执勤点上,非但不熄火,还把车门紧锁,任民警怎么劝,就是不愿意下车。
民警靠近驾驶座劝说男子,但男子不为所动,一会儿玩手机,一会儿打电话,僵持了半小时左右,男子还是迟迟不愿下车。多次警告无果后,民警最终决定,若最后警告无果,就使用破窗工具强行破窗。
“当时就警告他,‘下车,如果再不下车,我们要依法破窗了’。”民警回忆,“警告完我们就开始倒计时,才数到2,他就自己打开车门了。”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查,男子体内酒精浓度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警告要强行破窗之后,男子才开门下车接受检查
男子姓陈,今年30多岁,是泉港界山镇人。经查询,陈某在2008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过刑。而陈某本人也向民警坦陈,他稍早前喝了两瓶啤酒,被民警拦下之后,害怕自己会是醉酒驾驶而面临刑罚,这才拒不下车。
最后,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