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6日讯 酒后,曾某骑一辆超标电动车载朋友回家,在泉州市区东街,与一辆轿车发生碰刮。经测试显示,曾某酒精含量高达171.25mg/100ml。昨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曾某被鲤城警方刑拘。
今年10月12日晚10时许,曾某和朋友林先生在一家大排档喝酒,随后,曾某骑电动车,载林先生准备经东街拐进菜巷,经过泉州市第一医院的时候,与一辆同向行驶的轿车刮擦。双方协商不成,林先生报警。
鲤城开元派出所民警介入后,发现曾某浑身酒味,速带他去做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171.25mg/100ml。同时,将他的电动车交给司法鉴定机构检测,比照结果证实,曾某所骑的电动车重91.41公斤,超标51.41公斤。办案民警小郭说,电动车超标,就按机动车算,曾某属于醉驾。(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沈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