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凯龙通讯员舒显镜)昨日下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对12日在泉三高速永春路段时速高达197公里的驾驶人徐某作出了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是泉州高速交警对现场查处到的超速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吊销驾驶证的首例处罚,也是省内首例。
4月12日上午10时许,三明宁化人徐某沿泉三高速三明往泉州方向行驶,行至永春汤城大桥路段时,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一弯道处,时速达到197公里,超速146%,创下了泉三高速开通以来,泉州高速交警查获的超速违法行为的最高纪录。
据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对查处到的超速80%以上的车主进行现场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