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三少年手持石头和棍棒,企图逼停过往摩托车后抢劫,不料反被受害人制服。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因犯抢劫罪,黄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另外两少年柳某和李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黄某今年只有19岁,还是一名职业中学的学生。去年10月29日晚,黄某找来了17岁的柳某和16岁的李某。之后,在晋江西园街道赖厝社区的一条小路,他们捡来木棍和水泥块,准备逼停摩托车后抢劫。不久,受害人赖某正好骑摩托车经过,被木棍扫中了脸部,他加速逃离了埋伏圈。
回到工厂后,赖某带着保安吴某、同事返回现场,发现黄某三人正要离开,忙将他们扭送至公安机关。(本网记者 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