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染上毒瘾后,为凑毒资,泉港人许某开始盗窃。去年9月,他潜入晋江池店村一民宅,将一批金银首饰和5000元现金洗劫一空,总价值近10万元。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赔偿被害人损失。
许某是泉港人,今年才17岁,小学未毕业就独自来到晋江谋生。后来,在“朋友”的引诱下,他染上了毒瘾,因此时常钱不够花。去年9月的一天,许某在途经池店镇池店村时,见一民房铁门上还插着钥匙,且屋里没人,“不如先把钥匙偷走,改天再来偷东西”。
几天后,许某在确定屋主不在后,潜入该民房,偷走了衣柜中的10条金项链、8个金戒指、4个金手镯和6条金手链,又将床头柜中5000元现金偷走。之后,他将这些首饰卖了1万多元,都用来吸食毒品。
去年10月底,许某落网。(本网记者 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