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执行《环境保护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3月份开始,万安街道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重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恶意违法排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等问题进行大排查,并建立文档资料。
同时,街道按照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以社区为单位,由下社区干部为监管责任人,负责本社区环境管理,对发现排污单位污染环境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社区负责对辖区所有排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