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加大农业、水利资金投入。安排农林水资金4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万元,增长9.8%,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等。
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严格贯彻涉农补贴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把拨付手续,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种粮农户农资综合补贴469.10万元,惠及农户2.7万,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支持 “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用于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文体设施建设、家园清洁专项等。
强化资金监管。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内部审批和审核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避免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