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实际,在全系统部署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在服务规范方面,要求各窗口单位,全面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在纪律要求方面,要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在服务用语方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在服务设施方面,要规范管理标志标识,张贴办事流程,摆放业务宣传资料,保持环境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