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区人口计生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制定出台了无烟机关管理制度,将于4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
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不敬烟、不送烟、不接烟。由驻局纪检组及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控烟工作,并负责来访者的控烟巡查。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办公人员,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文明单位奖金发放资格、取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