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出台奖励措施,对于被评为“安全社区”的给予一定奖励。据悉,2013年以来,洛江区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部署要求,把安全发展城区创建工作作为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城区的重要抓手,结合辖区实际,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夯实基础,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洛江区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6项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各个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同时结合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将全区划分为6张网、10个格,将安全发展城区创建责任落实到小网格内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实现安全发展城区创建的无缝隙、全覆盖。
洛江区将安全发展城区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持续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督促本辖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全方位的深入综合大检查,防患于未然。同时,按照省政府安办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署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达标对接和提升。截至2013年12月30日,有22家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申报达标,占应达标企业总数的34.92%,17家企业通过达标考评,占26.98%,超额完成10%以上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应实现达标的年度目标任务。
洛江区出台奖励措施,对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福建省安全社区”和“泉州市安全社区”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同时,按照“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的思路,选定万安街道、河市镇作为安全社区示范样板,采取现场观摩学习等手段,树立正面样板,加快创建进度,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有效促进全区创建进程。河市镇、万安街道已顺利通过“福建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并于2013年10月份被评为“福建省安全社区”。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一年,洛江区共投入专项资金180多万元,召开动员部署会、座谈会、专题会等各种会议20多场次、培训1800多人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安全图片展10场次、出动宣传车23车次,编印安全宣传手册500本。(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