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东源 文/图)三天前,在洛江区阳光路邮政所路段,一辆小车撞上行人后,竟直接扬长而去。经过调查,洛江交警很快掌握了肇事车辆,也查到驾驶员施某聪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这名肇事驾驶员已经被警方拘留。
施某聪接受酒精测试
18日晚上10点多,洛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报警人称在洛江区阳光路邮政所路段,有一名男子与小车发生碰撞,小车驾驶员没有停车查看,而是扬长而去。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名身上带有血迹的受伤男子,意识比较清楚,及时将其送完医院治疗。
很快,民警就掌握了肇事车辆的信息,并通知肇事司机施某聪前来接受调查。当晚,施某聪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洛江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事故处理中队,施某聪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在距离交通肇事相当一段时间的情况下,施某聪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竟高达189mg/100ml。随后,施某聪被民警送往东南医院醒酒,经抽血检测,施某聪血液酒精浓度达167.4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通过多种手段,民警还原了施某聪当晚的活动轨迹和醉酒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原来,肇事司机施某聪为洛江河市人,目前在一机械公司工作。18日晚上6点多,施某聪到洛江双阳侨心街的一家KTV与朋友林某聚会。期间,他喝了五六瓶百威啤酒,找朋友借钱未果,想驾车前往另一个朋友陈某的家,不想经过事发路段时撞伤行人。
等到民警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施某聪才在陈某及陈某妻子的陪同下到洛江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讯问期间,施某聪一再向办案民警声称自己对撞伤行人的事毫无察觉。
施某聪醉酒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驾驶证被吊销,还将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