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始终把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作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和深化“机关党旗红,建设新洛江”主题实践的重要内容,近期,持续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行动。
01 文明交通劝导行动
部分文明单位和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文明交通劝导员志愿者岗位,在建成区主要交通路口,引导市民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乱停放车辆。
02 文明言行引导行动
部分文明单位志愿者深入建成区各主、次干道和商业街的主要公交站点,引导市民相互礼让,有序排队上下车;在公交站点周围,劝导市民不乱丢垃圾、乱吐痰、乱停车,不影响交通安全。
03 社会公德培育行动
区直相关单位志愿者在建城区无公交站点的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商业街,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通过文明言行的劝导、分发创城宣传材料等形式,引导市民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城市形象,遵守公共秩序,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堆杂物、不乱停车、不占道经营、不乱张贴小广告。
04 志愿服务行动
开展有针对性的文明志愿者岗位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等业务培训,统一志愿者红马甲、帽子和印有公共文明引导标识的红袖箍、指挥旗、口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帮助困难群众,耐心回答路人问路,及时清除发现的垃圾、小广告,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
据悉,各相关单位对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活动前都制定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详细方案,对志愿者活动时间、任务和动作规范等提出明确要求;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都严格规范文明引导行为,积极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劝阻不文明行为,以亲身示范作用引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得到服务对象和群众的肯定。(兰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