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洛江区消委会联合工商、烟草、食药、司法、电信、移动等部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1.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14日,在红星美凯龙(洛江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14、15日,在万安、河市、马甲举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分发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材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加强对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消费纠纷。
3.开展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据悉,“3·15”期间,还将持续开展农资市场、妇幼卫生用品市场、格式合同条款监督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提升消费者识假能力及维权水平,为消费者创造放心安全的市场环境。
作为消费者,我们常常能看到“先签收后验货”“KTV谢绝外带食物”“预付订金不予退还”“本单位保有最终解释权”……貌似约定俗成的规矩,其实都是霸王条款!如遇到,果断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