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本系洛江区一名摩托车工,近日,却因盗窃同行200元被判刑了。
据了解,杜某平日与同为摩托车工的被害人黄某关系尚可,还曾应邀到黄某家中吃“佛生日”。2016年,杜某认为黄某抢其生意,心生怨恨,便萌生到黄某家中盗窃的想法,并于2016年1月份,先后两次故意到黄某家中盗窃,每次只盗窃100元钱,并在第二次入户盗窃过程中被发现,经黄某逼问并报案,杜某交代了盗窃事实,归还尚未花掉的200元钱。他向洛江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表示,其只是想给黄某一点教训,拿回自己该得的。
经鉴定,被告人杜某虽系边缘智力,但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去年刚出狱不久,竟不思悔改,继续盗窃。
同业竞争本属正常,杜某却因此怀恨在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虽然盗窃金额才200元并且已经归还,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目前,杜某已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