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洛江区获悉,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秩序,结合受灾实际,有关部门制定了洛江区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重大疫情和病虫害流行,确保灾区农业生产全面恢复。
方案提出,要重点扶持恢复农作物生产、畜牧业生产以及农业生产设施修复、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农业部门今年存量项目资金将优先安排以上受灾项目,同时,根据受灾轻重程度,对受灾的农作物种植户、畜禽养殖户以及设施农业业主,给予一定的恢复生产的资金补助。
对因灾倒塌的各类温室大棚,项目重建起补面积不限,建成未验收的各类温室大棚项目,因灾薄膜受损,但主体结构和配套设施符合验收条件的,依申请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另外,方案指出,要把所有农村受灾重建户全部列入造福工程补助范围,按省级造福工程每人3000元、市级每人3000元和区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叠加补助建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