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洛江区教育局获悉,因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洛江区双阳贝贝幼儿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目前,洛江区有民办学校近30所,为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每年,区教育局都会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年检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团组织建设;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年检不合格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送相关中心小学,相关中心小学下校核实整改情况后签署意见,送区教育局社管办,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将责令停止招生乃至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因双阳贝贝幼儿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已责令停止招生,未实施办学行为,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该局研究,决定吊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贝贝幼儿园”办学资格。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有以下行为的,有可能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实施吊销办学许可证的部门一般是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如各地教育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