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遏制洛江区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圆满完成“两违”综合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治理实效,建立“两违”查控长效工作机制,近日,我区两违办出台了“两违”考核奖惩规定(试行)。建立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考核采取看、查、访、评的办法进行。看,即看汇报材料、督查通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实地查看;查,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访,即访问干部群众,到抽查点查访违建当事人;评,即根据看、查、访的情况综合评分。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和在“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其进行奖补。
对管辖范围内出现违建48小时内未发现、未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经查证属实的,村(居)主干向所在乡镇(街道)作书面检讨,扣除乡镇(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同时扣除绩效考评分。
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存在村(居)干部现行“两违”未能及时排查上报的,被举报查实的,每例扣除乡镇(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同时扣除绩效考评分。
对“两违”综合治理进度排名连续两次在全区最后一名,区治违办进行通报,区治违办主任约谈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对“两违”综合治理进度排名在全市后10名的,扣除乡镇(街道)绩效考评分,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在“两违”形势越来越严峻的现在,通过“奖功罚过”、将“两违”考核奖惩“逗硬”的作法,既大大地提高了各乡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起到了很好地威摄作用,有利于鞭策各乡镇(街道)主动履职,对于2016年“两违”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