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财政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举措,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完善机制。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及《2015年度泉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文件,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2015年我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7个,购买金额1627.42万元,其中公共服务事项13个,购买金额1395.93万元,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14个,购买金额231.49万元。
强化监督。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资金管理、采购活动监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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